關於恢復受理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出香港的內地商務車輛指標(FV車牌)申請的公告

  為滿足社會各界需求,我局經研究決定:

  一、從2018年6月1日起,恢復受理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出香港的內地商務車輛指標(FV車牌)申請。

  對網上提交資料通過審核的,請按照提示短資訊時間到我局辦證大廳提交資料;

  對網上提交資料等待審核的,請留意提示短資訊;

  對符合條件的,仍可通過網上提交申請資料。

  二、對經港珠澳大橋入出內地的香港商務車輛的指標,目前仍暫停受理,恢復受理時間由粵港雙方商定後再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