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車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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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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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商投資企業
(1)商戶的書面申請;
(2)《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3)已註明實收資本達到申辦金額條件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省內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關於該企業歷次的《驗資報告》(須附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如該會計師事務所已轉制或被註(吊)銷的,應提供當地財政局或註冊會計師協會的證明文件;
(5)商戶屬香港公司的,提交該公司中文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商業登記證》,其中屬香港有限公司的,還須提供香港公司註冊處《公司註冊證書》;屬澳門公司的,提交該公司中文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證明》;屬國外公司的,提交該公司在國外的公司註冊證書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屬個人的,提交個人的身份證件,港澳居民並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臺灣居民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外國公民提交《護照》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
(6)企業所在地地級市(廣州、深圳市可放寬到區一級)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上一年度的納稅證明及完稅憑證;
(7)提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署《車輛登記文件》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所有權登記憑證/汽車》,須港(澳)私家車車主名稱與投資者名稱一致。車主名稱與投資商戶不符,屬香港有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屬香港無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個人在香港經營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書》;屬澳門公司的,須提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證明》;屬國外公司的,辦理香港(澳門)私人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須提交律師行證明文件及中文翻譯本;上述資料證明車主與投資商戶有隸屬關系(子母公司、股東或董事);
(8)駕駛員的香港或澳門身份證(復印件)、香港或澳門駕駛證(復印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外國公民《護照》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
(9)車輛角度為前進方向左側45度、尺寸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張,駕駛員近期正面免冠紅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張;
(10)《粵港澳機動車往來及駕駛人駕車申請書》。
(11)投資類的須面見法人代表或投資公司的董事。如投資公司董事前來辦理,屬香港有限公司的提供《周年申報表》;屬香港無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個人在香港經營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書》;屬澳門公司的,須提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證明》;屬海外公司的,提供律師函(主要用途是證明申請人是董事)。
2. 外商在內地興辦投資公司,並以投資公司在廣東省投資辦事業
(1)商戶的書面申請;
(2)投資公司及其所投資企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3)投資公司及其所投資企業已註明實收資本達到申辦金額條件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投資公司的由省內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該企業歷次的《驗資報告》(須附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和投資公司所投資企業的由省內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該企業歷次的《驗資報告》(須附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如該會計師事務所已轉制或被註(吊)銷的,應提供當地財政局或註冊會計師協會的證明文件;
(5)企業所在地地級市(廣州、深圳市可放寬到區一級)稅務部門出具的投資公司所投資的企業上一年度的納稅證明及完稅憑證;
(6)商戶屬香港公司的,提交該公司中文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商業登記證》,其中屬香港有限公司的,還須提供香港公司註冊處《公司註冊證書》;屬澳門公司的,提交該公司中文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證明》;屬國外公司的,提交該公司在國外的公司註冊證書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屬個人的,提交個人的身份證件,港澳居民並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臺灣居民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外國公民提交《護照》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
(7)提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署《車輛登記文件》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所有權登記憑證/汽車》,須港(澳)私家車車主名稱與投資者名稱一致。車主名稱與投資商戶不符,屬香港有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屬香港無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個人在香港經營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書》;屬澳門公司的,須提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證明》;屬國外公司的,辦理香港(澳門)私人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須提交律師行證明文件及中文翻譯本;上述資料證明車主與投資商戶有隸屬關系(子母公司、股東或董事);
(8)駕駛員的香港或澳門身份證(復印件)、香港或澳門駕駛證(復印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外國公民《護照》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
(9)車輛角度為前進方向左側45度、尺寸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張,駕駛員近期正面免冠紅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張;
(10)《粵港澳機動車往來及駕駛人駕車申請書》。
(11)投資類的須面見法人代表或投資公司的董事。如投資公司董事前來辦理,屬香港有限公司的提供《周年申報表》;屬香港無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個人在香港經營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書》;屬澳門公司的,須提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證明》;屬海外公司的,提供律師函(主要用途是證明申請人是董事)。
3. “三來一補”企業
(1)商戶的書面申請;
(2)外經貿部門核發的《協議(合同)備案證明書》或《對外加工裝配協議(合同)批準證明書》及《協議書》、《補充協議書》;
(3)《廣東省對外來料加工特準營業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省內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5)企業所在地地級市(廣州、深圳市可放寬到區一級)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上一年度的納稅證明及完稅憑證;
(6)商戶屬香港公司的,提交該公司中文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商業登記證》,其中屬香港有限公司的,還須提供香港公司註冊處《公司註冊證書》;屬澳門公司的,提交該公司中文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證明》;屬國外公司的,提交該公司在國外的公司註冊證書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屬個人的,提交個人的身份證件,港澳居民並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臺灣居民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外國公民提交《護照》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
(7)提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署《車輛登記文件》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所有權登記憑證/汽車》,須港(澳)私家車車主名稱與投資者名稱一致。車主名稱與投資商戶不符,屬香港有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屬香港無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個人在香港經營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書》;屬澳門公司的,須提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證明》;屬國外公司的,辦理香港(澳門)私人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須提交律師行證明文件及中文翻譯本;上述資料證明車主與投資商戶有隸屬關系(子母公司、股東或董事);
(8)機器設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貨物進口報關單》(須蓋有海關的“驗訖章”或“放行章”);
(9)駕駛員的香港或澳門身份證(復印件)、香港或澳門駕駛證(復印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外國公民《護照》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
(10)車輛角度為前進方向左側45度、尺寸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張,駕駛員近期正面免冠紅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張;
(11)《粵港澳機動車往來及駕駛人駕車申請書》。
4. 以知識產權、高新技術等其他方式投資辦事業
(1)商戶的書面申請;
(2)地級以上市科學技術部門提交的企業成立證明文件。
(3)已註明實收資本達到申辦金額條件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省內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5)企業所在地地級市(廣州、深圳市可放寬到區一級)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上一年度的納稅證明及完稅憑證;
(6)商戶屬香港公司的,提交該公司中文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商業登記證》,其中屬香港有限公司的,還須提供香港公司註冊處《公司註冊證書》;屬澳門公司的,提交該公司中文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證明》;屬國外公司的,提交該公司在國外的公司註冊證書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屬個人的,提交個人的身份證件,港澳居民並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臺灣居民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外國公民提交《護照》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
(7)提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署《車輛登記文件》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所有權登記憑證/汽車》,須港(澳)私家車車主名稱與投資者名稱一致。車主名稱與投資商戶不符,屬香港有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屬香港無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個人在香港經營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書》;屬澳門公司的,須提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證明》;屬國外公司的,辦理香港(澳門)私人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須提交律師行證明文件及中文翻譯本;上述資料證明車主與投資商戶有隸屬關系(子母公司、股東或董事);
(8)駕駛員的香港或澳門身份證(復印件)、香港或澳門駕駛證(復印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外國公民《護照》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
(9)車輛角度為前進方向左側45度、尺寸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張,駕駛員近期正面免冠紅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張;
(10)《粵港澳機動車往來及駕駛人駕車申請書》。
5. 外資金融機構
(1)外資金融機構的書面申請;
(2)《金融業務許可證》以及中國銀監會批文;
(3)已註明實收資本達到申辦金額條件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省內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關於該企業歷次的《驗資報告》(須附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如該會計師事務所已轉制或被註(吊)銷的,應提供當地財政局或註冊會計師協會的證明文件;
(5)企業所在地地級市(廣州、深圳市可放寬到區一級)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上一年度的納稅證明及完稅憑證;
(6)商戶屬香港公司的,提交該公司中文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商業登記證》,其中屬香港有限公司的,還須提供香港公司註冊處《公司註冊證書》;屬澳門公司的,提交該公司中文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證明》;屬國外公司的,提交該公司在國外的公司註冊證書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
(7)提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署《車輛登記文件》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所有權登記憑證/汽車》,須港(澳)私家車車主名稱與投資者名稱一致。車主名稱與投資商戶不符,屬香港有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屬香港無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個人在香港經營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書》;屬澳門公司的,須提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證明》;屬國外公司的,辦理香港(澳門)私人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須提交律師行證明文件及中文翻譯本;上述資料證明車主與投資商戶有隸屬關系(子母公司、股東或董事);
(8)駕駛員的香港或澳門身份證(復印件)、香港或澳門駕駛證(復印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外國公民《護照》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
(9)車輛角度為前進方向左側45度、尺寸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張,駕駛員近期正面免冠紅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張;
(10)《粵港澳機動車往來及駕駛人駕車申請書》。
6. 深圳保稅區投資企業
(1)商戶的書面申請;
(2)深圳保稅區管理局的申請函;
(3)《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4)已註明實收資本達到申辦金額條件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5)省內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關於該企業歷次的《驗資報告》(須附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如該會計師事務所已轉制或被註(吊)銷的,應提供當地財政局或註冊會計師協會的證明文件;
(6)商戶屬香港公司的,提交該公司中文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商業登記證》,其中屬香港有限公司的,還須提供香港公司註冊處《公司註冊證書》;屬澳門公司的,提交該公司中文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證明》;屬國外公司的,提交該公司在國外的公司註冊證書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屬個人的,提交個人的身份證件,港澳居民並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臺灣居民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外國公民提交《護照》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
(7)車主名稱與投資商戶相符的,提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車輛登記文件》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所有權登記憑證/汽車》。車主名稱與投資商戶不符,屬香港有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屬香港無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個人在香港經營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書》;屬澳門公司的,須提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證明》;屬國外公司的,辦理香港私人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須提交律師行證明文件及中文翻譯本,辦理澳門私人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須提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證明》;上述資料證明車主與投資商戶有隸屬關系(子母公司、股東或董事);
(8)駕駛員的香港或澳門身份證(復印件)、香港或澳門駕駛證(復印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外國公民《護照》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
(9)車輛角度為前進方向左側45度、尺寸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張,駕駛員近期正面免冠紅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張;
(10)《粵港澳機動車往來及駕駛人駕車申請書》。
7. 政協委員、人大代表
(1)所在政協委員會或人民代表大會(省級以上政協、人大部門分別以廣東省政協、廣東省人大辦公廳的名義;另外,全國政協港澳委員或全國人大港澳代表可以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名義)出具港澳政協委員、人大代表辦理港澳私人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的申請函,函的附件包括政協委員或人大代表的書面申請。政協委員名單須經省政協確認並送我所備案;
(2)《政協委員證》或《人大代表證》、《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
(3)車主名稱與委員相符的,提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車輛登記文件》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所有權登記憑證/汽車》。車主名稱與委員不符,屬香港有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商業登記證》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屬香港無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商業登記證》、《個人在香港經營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書》;屬澳門公司的,須提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證明》;上述資料證明車主與委員有隸屬關系(股東或董事);
(4)駕駛員的香港或澳門身份證(復印件)、香港或澳門駕駛證(復印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外國公民《護照》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
(5)車輛角度為前進方向左側45度、尺寸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張,駕駛員近期正面免冠紅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張;
(6)《粵港澳機動車往來及駕駛人駕車申請書》。
8. 捐贈興辦公益事業
(1)捐贈人的書面申請;
(2)捐贈地市政府(地級以上市)或者市僑辦出具的證明函、省僑辦的公函。省僑辦的公函須已送我所備案;
(3)捐贈人的身份證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或外國公民《護照》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
(4)車主名稱與捐贈人相符的,提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車輛登記文件》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所有權登記憑證/汽車》。車主名稱與捐贈人不符,屬香港有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商業登記證》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屬香港無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商業登記證》、《個人在香港經營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書》;屬澳門公司的,須提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證明》;上述資料證明車主與捐贈人有隸屬關系(股東或董事);
(5)駕駛員的香港或澳門身份證(復印件)、香港或澳門駕駛證(復印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外國公民《護照》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
(6)車輛角度為前進方向左側45度、尺寸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張,駕駛員近期正面免冠紅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張;
(7)《粵港澳機動車往來及駕駛人駕車申請書》。
辦理期限
2個月~3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