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Z車牌辦理所需資料(捐贈興辦公益事業者)(舊政策已作廢,僅供查閱)

  注:未注明影本的數據需提交原件核對

  捐贈興辦公益事業者

  1、捐贈人的書面申請;

  2、捐贈地市政府(地級以上市)或者市僑辦出具的證明函、省僑辦的公函。省僑辦的公函須已送我所備案;

  3、捐贈人的身份證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或外國公民《護照》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

  4、車主名稱與捐贈人相符的,提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車輛登記檔》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所有權登記憑證/汽車》。車主名稱與捐贈人不符,屬香港有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商業登記證》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屬香港無限公司的,須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登記署《商業登記證》、《個人在香港經營業務的商業登記申請書》;屬澳門公司的,須提交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證明》;上述數據證明車主與捐贈人有隸屬關係(股東或董事);

  5、駕駛員的香港或澳門身份證(影本)、香港或澳門駕駛證(影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影本)、《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外國公民《護照》並經省內公證處翻譯的中文翻譯本;

  6、車輛角度為前進方向左側45度、尺寸為88mm×60mm的彩色照片1張,駕駛員近期正面免冠紅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張;

  7、《粵港澳機動車往來及駕駛人駕車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