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啟動蓮塘口岸中港車牌申請的公告

原文:

  經粵港雙方商定,我局將自2019年6月12日起,正式啟動蓮塘(香園圍)口岸粵港商務車指標申領工作。現就有關安排公告如下:

  一、粵港兩地政府同意在蓮塘(香園圍)口岸開通前發放2000個香港入出內地商務車配額和200個內地入出香港商務車配額。兩地政府會根據申請情況,考慮進一步增加配額數量,以滿足市民對跨境交通服務的需求。

  二、蓮塘(香園圍)口岸粵港商務車指標申領條件同深圳灣口岸、沙頭角口岸粵港商務車申領條件一樣,按照2019年4月15日實施的粵港澳跨境非營運小汽車指標管理工作措施中非港珠澳大橋口岸粵港商務車指標的申領條件辦理。

  對已申領港珠澳大橋口岸以外其他口岸投資類港澳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的,按增量指標的申領條件辦理。對已申領港珠澳大橋口岸以外其他口岸的非投資類港澳入出內地商務車指標,或者已申領港珠澳大橋口岸以外其他口岸內地入出香港商務車指標的,不予增辦。對已申領港珠澳大橋口岸粵港商務車指標而未申領其他口岸粵港商務車指標的,按照新辦第1個粵港商務車指標的申領條件辦理。

  三、從即日起,符合申領條件的申請人可以通過我局政務服務網提交申請材料,經審核通過並收到我局短信告知窗口辦理號和辦理時間後,依時來我局車管辦事大廳辦理。具體辦事指南可登陸我局政務服務網查詢。

  四、蓮塘(香園圍)口岸粵港商務車指標的日常管理,按照2019年4月15日實施的粵港澳跨境非營運小汽車指標管理工作措施執行。

  特此公告。

  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

  港牌通解讀:

  2019年6月12日正式開放蓮塘口岸車牌的申請:

  一、蓮塘口岸車牌首批指標數量為:粵Z 2000個、FV 200個,搶完即止,第二批指標放發時間暫時未定,需要根據申請情況兩地政府再協商,這必然需要等待一段時間。

  二、蓮塘口岸粵Z車牌申請條件:到廣東省投資的國外、港澳臺商戶,其上一年度在廣東省納稅數額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蓮塘口岸粵Z車牌指標:申辦第1個蓮塘口岸粵Z車牌指標的,上一年度納稅數額須達到15萬元以上;申辦第2個蓮塘口岸粵Z車牌指標的,上一年度的納稅數額須達到50萬元以上;申辦第3個蓮塘口岸粵Z車牌指標,上一年度的納稅數額須達到100萬元以上;從申辦第4個蓮塘口岸粵Z車牌起,上一年度的納稅數額每增加100萬元即可增辦1個蓮塘口岸粵Z車牌指標,最多不超過15個。

  蓮塘口岸FV車牌申請條件:廣東省企業上一年度納稅數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辦1個指標蓮塘口岸FV車牌。

  已申請港珠澳大橋口岸車牌的企業對以上申請條件並不會產生任何影響

  三、符合條件的申請者2019年6月5日起即可在網上提交資料申請。

  四、強化指標使用管理:

  (一)投資類指標。有效期為1年。指標到期後,可以申請延期;符合以下條件的,延期1年:

  (1)蓮塘口岸粵Z車牌,持有人上一年度納稅數額須達到15萬元以上,並以15萬元為基數,每15萬元可以辦理1輛商務車指標延期。

  (2)蓮塘口岸FV車牌,持有人上一年度納稅數額須達到30萬元以上。

  (二)對於投資類指標,自申請獲准之日起除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嚴重損毀、滅失等特殊情況外,3年內不得更換車輛,不得在同1年內更換主駕駛人和後備駕駛人。

  (三)指標申請獲准後,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統一發放批文。批文有效期1年,到期後可申請延期,符合規定的予以延期,每次延期1年。

  批文延期前,其對應機動車在內地發生的交通事故、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須處理完畢。

  (四)申請人應當自領取批文之日起的6個月內到海關、邊檢部門辦結備案手續。